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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衡水高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创新创业大赛

2022年8月20日 14:00 ~ 2022年8月20日 18:00
限额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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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快衡水高新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领域率先突破,成为带动衡水市全面转型升级的“排头兵”,成为具有引导意义的特色产业集群,并快速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成长潜力的产业化项目及创新型项目,2021年首届中国·衡水高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创新创业大赛应势而生,一共267家企业及项目团队积极报名参赛,其中69家参与分站赛和视频赛,21家参加总决赛,最终10家达成签约落地。

    ★ ★ ★

    2022年特举行第二届中国·衡水高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创新创业大赛,本届大赛将更加突出精准产业、精准招商、精准孵化,通过多维度行业信息的搜集,企业需求的深入对接,持续的陪跑服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大赛名称

    第二届中国·衡水高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主题

    智绘衡水 创享未来

    大赛时间

    2022年5月—2022年12月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衡水市科学技术局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衡水高新区京津冀战略协作局

    浙江赛创未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单位

    赛创未来(河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参赛要求

    参赛范围

       根据衡水高新区当地产业发展的趋势,第二届大赛征集的项目主要面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能够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高成长性科技型或创新型企业,优先选择与衡水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优质项目。

    参赛对象

       参赛项目须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产业前景较好,产品已处于或接近产业化阶段;

       参赛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有较强的产品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能力,具有丰富创业经验和稳定合作基础,其中团队领军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项目有意向来衡水高新区发展创业;

       参赛项目应制作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内容包括项目描述、市场前景、商业模式、团队成员介绍、融资方案、预期效益及未来规划等。

       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安全要求和衡水高新区产业布局,项目须为产业化实体项目,具有前瞻性和科技创新能力,与相关院所有合作的项目优先。


    赛程安排


    评分标准

    评委从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成长性、市场前景、项目团队、投资价值、落地性、现场表现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每个项目满分100 分,全体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分为项目的最终得分。评分比例为:落地可能性30%,创业团队能力评估20%,项目技术先进性、创新力评估20%,项目可行性评估 15%,项目产业化前景评估15%。


    大赛奖励及政策

    大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

    落地支持

    1、对落地衡水高新区的获奖企业和团队,并符合衡水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最高可享受300万元资金支持。

    2、对重大入区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

    3、对获奖项目落地衡水高新区,将免费三年入驻近万平米的衡水科技谷物理空间。

    政策支持

    鼓励产业项目投资。对投资强度在每亩3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的产业项目,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10亿以上,给予占补平衡指标补贴每亩5万元-15万元;以上投资不含土地费用,补贴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分批拨付。

    鼓励轻资产项目投资。鼓励轻资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进驻科技谷。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起,连续两年纳税达1000元/㎡的,按照3年免租、2年租金减半奖励;连续两年纳税达500元/㎡的,按照1年免租、2年租金减半奖励。

    积极发展总部经济。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 业500强在高新区投资设立区域总部,世界企业500强、国企、 央企等大企业(集团)在高新区投资设立二级(含)以上总部或区 域总部,在我区依法照章纳税,将项目建成后下一年度,增值税和 企业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实行2年全额奖励,3年减半奖励,

    鼓励外商投资兴业。在高新区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实际到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200万元人民币。支持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扩大生产规模, 对上年度外方净利润超过2000万美元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外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民币

    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障。各类工业项目给予每平方米65元城市配套费奖励,省重点项目每平方米奖励75元。省市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政府专项资金、争取中央和省预算资金、发行企业债券和推动企业上市融资。

    实行招商引资贡献激励机制。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的中间人或中介机构,按照项目引进资金额的0.2%--0.5%支付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年度引进资金10亿元(含)以上,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支付费用。

    支持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对新认定的各类创新研发平台和获得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取得军工保密资质证、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帮助培植、申报、认定高新 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每认定成功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每认定成功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000元资金支持。

    鼓励科技创新项目进驻。对科研团队、中试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等高科技人才和项目入驻科技谷的,给予2年免租奖励。对研发周期较长、科技含量较高等重大项目,报请管委会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延长免租奖励。

    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对工业企业,首次核准发生研发投入且超过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含1000万),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研发投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研发投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 (含5000万),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市的进度给予资金奖励共计200万元。对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发上市且募集资金到位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 的企业,按照企业挂牌的进度给予资金奖励共计100万元。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改制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将沪深交易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从域外迁至我区,或通过借壳上市或挂牌并将壳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的。视同境内外首发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享受同等奖励,奖励资金一次性拨付。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按照新转入市场奖励标准补偿差额。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奖励。对新建入统规上企业,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对规下升规上企业,每家企业奖励2.5万元。同一企业重复认定的,不予奖励。

    加大技改支持力度。对企业增上国际、国内行业领先的高端装备,引进现代化、自动化生产线,且设备投资额 500万元以上的纳入高新区支持范围。企业技术改造投产2年内 产生的新增财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高新区新增留成部分)的 50%奖补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外来企业或机构盘活 区内企业,对此类"腾笼换凤”项目,按其实际注入资金3%予 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对纳税贡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工业企业,年纳税500万元(含500万)-1000万元,且同比前三年平均纳税增长10%以上的,按照比上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高新区新增留成部分30%予以一次性奖励;年纳税1000 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同比前三年平均纳税增长7%以上, 按照比上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高新区新增留成部分20%予以一次性奖励。

    加大工业设计奖励。支持企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 对市级设计中心一次性补助10万元;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按省奖励资金的25%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按省奖励资金的25%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5万元;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根据实际规模、支出和效果,可按企业出资额25%奖励,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提升产业质量标准和鼓励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0万、50万、30万、10万元的奖励(复评减半);对获得马德里商标、欧美日等国际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在高新区设立国际、国家、省级标准化 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奖补30万、20万、10万元;获批并完成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的,分别奖补30万、20万、5万元;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并发布的第一、二、三起草单位依次给予奖补30万元、 20万元、10万元;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并发布的第一、二、三 起草单位依次给予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主持制修订行业标准并发布的第一、二、三起草单位依次给予奖补10万元、5万元、3万元;主持制修订团体标准并发布的,奖补社会团体组织6万元。


    注意事项

    (一)赛事相关事宜咨询:


    华先生  13652313469(微同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请认真填写每项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信息失实的责任;

    2.提交的企业信息将作为评审资料,仅供大赛组委会评审团参考,组委会将严格保密;

    3.需提交报名表及项目计划书;

    4.提交报名表后,组委会工作人员将会与报名者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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